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合同的违约金法律是有所限制的,所约定的借款利率及违约金总和不得超过借款金额年利率的24%。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