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户口迁移需要哪些人签字同意? |
释义 | 户口迁入不必要求户口簿上所有人签字,只需户主同意并提供户口簿,当事人可办理迁入手续。另外,户主可代替当事人办理迁入手续,只需携带户口簿、迁入证明和准迁证。 法律分析 结论:不需要 解析: 1、迁入户籍不需要户口簿上所有人签字,需要户口簿登记的户主同意,把户口簿交于当事人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就可以。 2、也可由户主持户口簿和当事人的户籍迁入证明,和准迁证,代替当事人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拓展延伸 上海户口迁移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手续 上海户口迁移是指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移到上海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需要经过一系列手续。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随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出具迁出证明。接着,申请人需要将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提交给目标地上海的派出所,申请迁入。最后,上海派出所会办理迁入手续,并将新的户口簿发放给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手续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结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籍迁移不需要户口簿上所有人签字,只需户主同意并将户口簿交给当事人办理迁入手续即可。此外,户主也可以代替当事人办理迁入手续,持户口簿、当事人的户籍迁入证明和准迁证。上海户口迁移需要经过一系列手续,包括申请迁出、迁入等步骤。具体的手续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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