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算,广义的劳务合同大部分都已成为有名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行纪、居间、保管、运输、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由民法来调整。劳务合同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予以调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