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程序是: 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二、持双方户口簿, 身份证 , 结婚证 ,户籍证明等材料,到自己一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三、对方落户后,重新办理身份证。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