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要包括哪些内容 怎么做能撤销遗嘱 |
释义 |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 6.遗嘱受益人的基本信息。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基本信息。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但是撤销公证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