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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时发现购买房屋面积超合同约定,该怎么办?
释义
    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不符是正常的。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如果面积误差在3%以内,按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不支持解除合同;如果超出3%,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在不退房的情况下,根据提供的数据,实际面积超出约定的4.2平米,误差比为4.375%。在3%以内的部分,您需补足房款2.88平米,剩余1.32平米由开发商承担,无需补交。
    法律分析
    柳女士问:我一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开发商也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为96平米,但上个月交房时,得知经实际测绘后的房屋面积为100.2平米。开发商让我把多出来面积的房款交清。请问在我并不准备退房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购房者购房时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一般是根据设计而预测的数字。在房屋建成以后,因为存在一定的误差,还需要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绘以作为房款结算和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时房屋面积确定的依据,然后才能交付。
    实际测绘后交付的房屋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有些不符是正常的。对于相差部分如何处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如果你和开发商没有其他约定,你既可以要求退房,也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结算。既然你并不打算退房,那么根据你提供的房屋面积的数字,能够计算出你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约定的面积多了4.2平米,误差比绝对值为4.375%。在3%以内的部分为2.88平米,即超出的2.88平米你应该补足房款,另外多出的1.32平米由开发商承担,你不再需要补交该部分房款。
    结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律师回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测绘面积有一定误差是正常的。如果您不打算退房,根据您提供的数字计算,超出约定面积的部分为2.88平米,您需要补足该部分房款。而多出的1.32平米则由开发商承担,您无需再支付。请注意,这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的初步判断,具体操作还需参考购房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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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