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可以做的有: 1.向人民法院提出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股票,基金,不动产等财产的申请。 2.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拖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就不能够进行各类高消费,包括做飞机,购买房产车辆,子女不能读贵族学校等等,对被执行人的约束也比较大。如果被执行人还是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义务,可以申请法院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可以刑事自诉,向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