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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财务总监泄漏,公司和别的企业签署的保密协议?
释义
    企业应采取以下方式防范商业秘密泄露:1、完善企业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保密协议;2、及时核查商业秘密,明确并限定保密区域的人员;3、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法财务总监职责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没有关于财务总监的职责的具体规定。一般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包括:1、全面负责企业财务方面的工作;2、组织好企业的会计核算;3、帮助公司建立比较全面的财务制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您好,我准备离开公司签署保密协议,但我感到不公平
    离职保密协议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且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均具有缔约能力的,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分公司没有办营业执照,签署的协议算吗?
    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是无法签订合同,并发行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履行。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司法解释中第五种情况: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其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我国《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神情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离开公司时,企业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仍不给予保密费,这一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签保密协议应当有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保密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还必须对员工的保密行为做出经济补偿,保密协议中也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属于无效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公司合伙协议怎么签署?
    签订合伙协议要注意的问题:1、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2、合伙协议内容应当完善,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包括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等;3、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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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9: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