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需在产后的三个月内领取。 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在社保机构受理审批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生育津贴。 2、必填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正本,被保险职工身份证的正本和副本,婴儿出生医疗证明的正本和副本,医疗保险卡,诊断证明和病例副本(包括医疗记录的第一页,入院记录,医生命令,手术记录,出院摘要)。围产期最高医疗保健费用为800元,生育津贴为缴费基数* 6个月。3、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职业妇女因分娩而离开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一些国家也称为分娩现金补贴。4、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社会协调生育保险的地区,按照公司职工平均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前一年,期限不少于98天;在没有社会统筹生育保险的地区,生育津贴由企业或单位支付。该标准是女性雇员分娩前的底薪和价格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在某些地区,晚婚和生育晚的职业妇女实施了奖励政策,以适当延长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