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院手续是有时间限制的。办理出院手续时若有外省就医并需要报销医疗费用问题的,会有时间限制。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三到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各省的时间限制规定各不同。 出院需要手续 1.医生开出院医嘱。医生会在查房时告知出院的消息,查房结束后会开出院医嘱; 2.护士核实医嘱。护士在接收到出院医嘱后,会进行核实,并处理出院需要的相关事务,批准出院成功后护士会打印出院通知单; 3.患者或家属拿到出院通知单后,还需备好相关的证件资料才能办理出院手续,包括入院时缴费的按金收据、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证、床头卡等,还有把饭卡和门禁卡一起拿去退; 4.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后,到出入院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成功后打印费用总清单; 5.如果费用不是直接统筹结算,而需要另外报销的(如新农合、异地医保、保险等患者),请在出院时获取相关凭证。包括:缴费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书。其中,出院小结和出院诊断证明书由医生填好打印,交给护士盖章,护士交给患者后,患者还需要把诊断证明书带到结算处加盖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