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构成专利侵权行为。那么,在维权诉讼中,原告该如何举证呢? 第一方面,证明涉案专利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即涉案专利是否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了年费以及专利权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该专利权的。 第二方面,证明原告是否适格。即原告是否系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针对上述事实,原告可以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权著录事项变更记录以及缴纳年费的收据等证据,证明涉案专利处于有效状态且原告系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第三方面,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侵害专利权行为。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为例,原告可以提供在公证员的陪同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侵害涉案专利产品的消费记录,用以证明被诉侵权行为属于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第四方面,被诉侵权行为使用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相关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或者使用的外观设计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不同的。若涉案专利为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则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若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则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还是以外观设计专利为例,原告可以提供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专利的图片或照片的对比图,用以证明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整体在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二者构成近似。 新修正的《专利法》已经正式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也将有所提高。所以,企图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不法分子还是及时收手吧。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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