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停薪留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法维权: 1、与公司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提起诉讼。 孕期公司调岗降薪通常属于犯法。对于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降薪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作出调岗的决定,必须明确: 1、对员工的调岗降薪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变更; 2、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形下享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其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具有合理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