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事,我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将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国已经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制度,个体工商户需要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如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工商登记机关可以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其次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也将会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户工商条例》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