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设立前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需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代表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包括申请书、代表证明和其他规定文件。 法律分析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拓展延伸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规定及申请流程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是指在注册公司之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以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规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冒用他人注册的商标或名称、不得含有敏感词汇等。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缴纳相应费用等。申请人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遵守相关规定。一旦获得核准,申请人可以继续进行公司注册手续。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规定及申请流程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结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要步骤。申请人应提交相关文件,包括申请书、代表证明和其他要求文件。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遵守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有助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 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