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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设立分公司注意什么事项
释义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我们一起来看成立分公司的注意事项。
    1、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3、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4、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7、对应概念不同
    分公司对应的是总公司,子公司对应的是母公司。
    综上所述,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一般在于对应概念不同、主体资格不同、承担责任不同等,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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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7: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