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在哪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因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合同:1.当员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职业道德,如盗窃、行贿等行为;2.当员工无故缺勤、旷工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3.当员工工作能力明显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胜任工作;4.当员工患有无法治愈或长期影响工作的疾病;5.当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达到预期工作表现;6.当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无法继续支付员工工资或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7.当单位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或合法合理的经济、技术等原因导致需要减少人员;8.当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解除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生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且协商无果。此外,单位还可以在员工严重违约、违反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患有无法治愈或长期影响工作的疾病,试用期表现不佳,经营状况不佳等情况下解除合同。然而,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并按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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