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 了 结婚证 基本就没用了,旧的结婚证已经被取缔,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办理了 离婚登记 手续,领取 离婚证 起,就正式解除了夫妻关系,离婚时, 婚姻登记 机关不但发给离婚证书,也存留有档案,也就是说当事人需要保存好离婚证,以备后期使用。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