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但是如果双方有特别提出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分割。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相关延伸】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答: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首先是协商原则,意思就是先由双方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方案,尊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自由处分共同财产,任何人都不能强加干涉;第二是平等原则,意思是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双方平分财产,平等的享有财产权利,当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应该平等的分担;第三是适当照顾原则,意思是对于照顾子女的一方、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应该给予适当照顾;第四是不滥用原则,意思是如果财产属于集体所有、他人所有或者社会公共所有的,不能以分割夫妻财产为借口,掩盖想要私自占用的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据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