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侵占罪,在实践中是如何认定侵占罪的 |
释义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侵占罪: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2.主体为一般主体。3.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 一、侵占罪为何公安不立案 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没有提起告诉或者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没有告诉的,则是不会立案的。 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且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且对于侵占罪的规定则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进行处罚。 侵占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侵占罪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 4、犯罪主观方面,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侵占罪。 综上所述,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为什么侵占罪法院一般不予立案 因为侵占罪是自诉类型的案件法院一般不给立案。 只有当事人提出救济请求,人民法院才会启动救济程序。侵占罪告诉形式在操作上存在弊端。亲属间的侵占案件,自诉人没有告诉。对委托物的非法占有案件,存在被害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现象。这类案件,被害人和被告人存在一定的信任关系,或是亲属、朋友或是委托确定的人。该情况下,虽能确定具体的被告人,但是多数被害人碍于面子或者出于家庭伦理、人情等原因,不愿意提起刑事诉讼。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他人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侵占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予以消费、出卖、毁灭、赠予他人,等等,对财物进行处分。拒不退还或交出,是指物主或有关机关单位要求退还或交出财物,而拒不退还或交出,以此表明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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