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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释义
    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律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一、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其放弃了管辖异议,则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而在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管辖异议,并未应诉答辩的,人民法院仍然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并裁定驳回。
    二、专利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有: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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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1: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