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宝鸡热力公司暖气费标准如下: 1、按建筑面积交费的用户: 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22元,其中20.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非居民类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30元,其中28.4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低保户终端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平方米13.38元,其中11.78元为采暖费,1.6元为换热站运行费用。 2、按热量表交费的用户: 采暖费按两部制计算,居民类基本热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6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0元。非居民类基本热价为每月每平方米2.2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6元。低保户基本热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004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067元。 总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4×建筑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五条第一项 供暖温度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不同的地方收取不同的取暖费。但总的来说,采暖面积和采暖热有两种方式:按采暖面积收费;一般按房屋面积征收采暖费。居住面积越大,收费就越高。各地均价不一,但各地会有相应的标准。采暖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即用户采暖费=建筑面积*单位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