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复议改变法院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和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级别管辖上,该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海事法院同级是什么法院海事法院的管辖特点有哪些 地市级人民法院与海事法院同级。 海事法院的管辖特点: 1、海事诉讼管辖具有专门性。 2、海事诉讼管辖具有涉外性。 3、海事诉讼管辖不以行政区划分为依据。 法院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咨询解答 管辖权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其决定了特定法院对于特定案件是否有受理的权利的和义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不服仲裁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你们知道什么具体的规定吗?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不服仲裁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法院的主要管辖范围是哪些啊? 宜兴法院的主要管辖范围是设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简易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内设综合科、执行裁决科、执行实施科)、司法鉴定办公室、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直属机构)、丁蜀、和桥、张渚、官林、周铁、徐舍、开发区七个人民法庭(派出机构),共计25个部门。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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