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共同申请人条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公租房共同申请人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常州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常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45元(含)以下; 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实物配租须为低保(特困)的无房家庭;符合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也可申请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 (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90元(含)以下; 3、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也可申请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 (三)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90元(含)以下; 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上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上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登记: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 (2)区县复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二、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总而言之,申请上海保障性住房,需要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保障性住房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紧张程度,极大的改善了中低收入阶层人们的生活水平。 三、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成都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则需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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