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加班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加班费相关规定。 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每月计薪天数×150%。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按以上公式计算加班费。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在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