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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是否有权变更登记
释义
    法院判给我的房子判决生效即有效。一般情况下,因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导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转让消灭的,房屋产权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依法变更。
    一、过户后放款前房子归谁
    过户后放款前房子归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通过登记发证确认不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对该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
    二、孩子名下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孩子名下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就不能再主张分割。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孩子名下的房子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继承或被人赠与的,同时具有法律效益的财产。除了平时的工作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之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还有所继承的资产,以及被人赠与的资产。
    三、怎样认定一房二卖中两个合同的效力
    房子需要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其中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才有效,如果双方都未登记,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房产会是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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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