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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交物业费
释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义务前,可以拒绝自己之履行的权利。 物业费具有居民整体性,不能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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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