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于下列法定的情形: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且除前述情形外,还应当满足因前述情形导致离婚这一条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婚外情是否有赔偿 婚外情如果属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哪些情形男女双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且除前述情形外,还必须满足:前述行为系一人所为、前述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无过错等条件,无过错方才能主张赔偿。 三、结婚6年如果离婚女方有什么补偿 结婚6年若离婚女方一般没有补偿,只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