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案存在下列情形是可以延期审理的: 1、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2、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离婚诉讼可以延期举证,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