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期限是否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期限的限制?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受到限制。虽然地役权期限可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自由约定,但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