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继承纠纷的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自继承权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诉讼。继承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均可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如果超过三年,继承人会丧失胜诉权。 一、继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什么 面对遗产,继承人会出现争议,争议解决不了的时候,则会选择诉讼来解决问题。但是,众所周知,诉讼是有一个诉讼时效的,超出时效,则法院不再受理,同理,遗产诉讼也是有诉讼时效的。 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时间是三年,从继承人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开始算起,继承开始之后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下列几种情况出现时,会按照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一是继承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主张继承权利的,比如说,继承人意外去世了。 二是遗产继承纠纷已经有调解委员会调解,在调解期间内,诉讼时效是中止的。 三是继承人已经就遗产纠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时效中止。 有些继承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过了很久才知道遗产继承的消息,这个时候该怎么办了?法律也有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二、继承房产时效有限制吗 房屋继承没有有效期的限制。一经继承人确认接受继承,继承便永久有效。但是,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不再予以保护。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自继承权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确定超过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