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
释义 | 遗产继承诉讼可以举证的方式有: 1.有遗嘱的,可以提供遗嘱; 2.想要代位继承的,需要证明自己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 3.不想要他人继承的,可以举证证明他人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怎么办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比如说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可以以代为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但是代位继承只发生法定继承中,如果爷爷生前留有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则孙子也不能代为继承爷爷的遗产。 二、父母不在了, 留下的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不在了,留下的房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对于放弃继承的,可以在处理遗产前作出书面形式的放弃遗产表示。没有表示的,则按照继承遗产处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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