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价合同的风险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价格风险。而所谓价格风险,是指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还应支付货款的风险。 合同中常见的风险如下: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3、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5、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综上所述,单价合同的风险是指在确定的单价上,存在一些影响合同实现的风险性因素,即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还应支付货款的风险。在订立合同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常见的风险包括主体无资格、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