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构成虐待部属罪? |
释义 | 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虐待部属罪: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4、客观方面即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的情节恶劣且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构成破坏武器装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破坏武器装备罪的条件会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职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 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是什么 (一)区分隐瞒、谎报军情罪与拒传、假传军令罪的界限 本罪和拒传、假传军令罪侵犯的客体相同,主观上也均由故意构成,而且并列规定在同一条款内,因此要特别注意区别。它们的区别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隐瞒、谎报军情罪的主体一般是担负侦察、通信、译电等任务的军职人员,但也包括其他执行作战任务的军人。拒传、假传军令罪的主体要件只能是负有传达命令任务或发布命令职权的参战军职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隐瞒军情罪表现为故意将真实的军事情况掩盖起来,不报告给上级,从而造成危害的。谎报军情罪主要表现为编造虚假军事情报,从而使上级领导机关难以准确判断敌情,给作战利益带来损害;假传军令罪主要表现为发布或传达虚拟的或不真实的命令,给作战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区分谎报军情罪与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界限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战时制造谣言,致使军心不稳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不同。谎报军情罪的行为人,一般是负有传递、报告各种军职情况等特定职责的人。而战时造谣惑众罪则是任何参战人员均可构成。 2、客观要件不同。谎报军情罪是对作战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的谎报军情行为,战时造谣惑众罪则表现为在战时造谣惑众,致使军心动摇的行为,主要指散布在装备、士气、战绩、伤亡情况等方面吹嘘敌人、贬损我军的各种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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