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揽合同构成要件:1.具备特殊主体的技术、设备和劳力;2.以承揽人的技术、设备完成工作;3.定作物与工作行为有机结合;4.定作物具有独特性;5.成份复杂。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要件。承揽人必须是具备一定技术、设备和劳力的特殊主体,能够胜任相应的任务,而不是一般主体。 2. 履行方式。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技术、设备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并按合同规定交付工作成果的主要方式履行合同。 3. 标的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定作人要求定作的物品与承揽人完成定作工作的有机结合,只有定作物和承揽人的工作行为的结合才能构成承揽合同。 4. 定作物作为承揽合同标的物的一部分,通常具有独特性,不是一般物品所能代替的。 5. 合同成份比较复杂,因为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二重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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