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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评定三阶段标准
释义
    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的赔偿标准之一,包括误工期限、护理期限和营养期限的鉴定。申请人需在伤情稳定时提出三期鉴定申请,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最后由责任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可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对方协商、调解或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医保一般不报销,但有特殊情况可部分报销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三期鉴定的涵义: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是指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只要有了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期鉴定”结论,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因此,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的赔偿标准之一。当然,如果能够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则无需做三期鉴定。在法律实务中,如果侵害人对医生的病假单提出异议,法院通常会要求通过三期鉴定来确定最后的赔偿标准。
    三期鉴定的申请:当事人一般是在伤情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即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的司法鉴定。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可以节省费用。三期必须同时鉴定,不得分开再进行。达不到伤残等级,也可以有三期鉴定。没有伤残,并不等于不需要误工、护理、营养的时间。
    三期鉴定的费用:三期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最后由责任方出(按责任比例承担)。三期鉴定是根据病历、出院小结等医疗资料做出的。因此,在医疗期间,受害人也应提醒医生在这些医疗资料上如实填写具体的病情。
    一、交通事故怎么要求赔偿
    遭遇交通事故,可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调解。如果无法调解,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交通事故医保可以报销吗
    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三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二)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结语
    三期鉴定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的赔偿标准之一,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应当同时提出三期鉴定的申请。三期必须同时鉴定,不得分开再进行。如果达到伤残等级,则需要按照等级享受相应的误工、护理、营养期限的赔偿。受害人在申请三期鉴定时,需要先垫付费用,最后由责任方承担。在医疗期间,受害人也应提醒医生如实填写病情,以便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遭遇交通事故,可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调解。如果无法调解,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医保不报销,但有时可以报销部分药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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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