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实现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本市户籍居民和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法律依据: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而居住在国内的公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