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方会对报案人隐私保密吗? |
释义 | 报案人的个人信息,公安会保密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如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行为,公安机关应保守秘密,并在受案登记时注明。 法律分析 报案人的个人信息,公安会保密的。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定,报案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案登记时注明,并为其保密。 拓展延伸 警方保护报案人隐私的措施及政策 警方在保护报案人隐私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首先,警方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报案人的个人隐私不被泄露。其次,警方在处理案件时,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如限制案件信息的传播范围,确保仅有需要知悉的人员能够获取相关信息。此外,警方还会对内部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保护隐私的意识和能力。警方还会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报案人的隐私信息得到全面保护。总之,警方将始终尊重和保护报案人的隐私权,为他们提供安全、可靠的报案环境。 结语 警方在保护报案人隐私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限制案件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内部人员对隐私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保护报案人的隐私信息。警方始终尊重和保护报案人的隐私权,为他们提供安全、可靠的报案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