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租人将租赁物私自卖掉的,一般不构成侵权,而是属于合同违约,但如果租赁的目的是为了卖掉租赁物的,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一、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该怎么赔偿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 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承租人与出租人对此由违约责任的约定的,直接按照约定处理。 二、租赁合同是指什么?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的合法性和使用属性负责,租赁物必须是其所有或者具有合法使用权并可以转租的权利。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使用租赁物,不得故意损坏租赁物,但合理的磨损、损失和折旧损失由出租人承担。 三、二房东转租诈骗会坐牢吗 二房东转租诈骗是否会坐牢要看情况。如果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或者转租的六个月内出租人知情但未反对的,则转租是合法的,不用坐牢;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一般二房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要坐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