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标投标合同中,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双方权益的变更,因此应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产生债权转让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法律另有规定、商务习惯另有约定或者债权人的权利义务不适宜转让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应当明确标明禁止债权转让和转让后果,禁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行为,禁止以任何形式要挟、贿赂投标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不得转让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债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协议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就仲裁庭的组成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一名或数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总结:在签订招投标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债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出现债权转让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