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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中认定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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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