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间算刑期吗 |
释义 | 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刑期有两义:①法定刑期,即刑事法律规定具有时间因素的刑罚期限。②宣告刑期,即依法在刑事判决中宣告的具体刑期。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换算刑期,称为刑期折抵。中国《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 一、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去哪执行 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哪执行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可以在看守所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刑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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