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数据电文,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对证据种类的明确规定数据电文一般归类于电子数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 当事人的陈述;(1书证;(三) 物证(四) 视听资料 :(五) 电子数据:(六) 证人证言:(七) 鉴定意见;(八)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