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献血证的亲属使用范围有: 1、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2、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免费用血的待遇,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之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在医院用血是按照程序交钱,出院后带上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献血证。 2、双方身份证。 3、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本)。 4、所在医院的用血证明(用血时间、用血量、用血品种、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 5、用血的发票单据。带齐后到血站报销。还有重要的是你要回献血的地方的血站报销,或者你直接咨询血站。 综上所述,献血证的亲属使用范围有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