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残疾军人优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主旨: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分散安置的可集中供养;护理费标准根据残疾程度和原因有所不同;残疾军人的辅助器械由相关部门负责解决。 法律分析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第二十九条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第三十条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拓展延伸 残疾军人优抚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 残疾军人优抚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在军队服役期间因公致残或因公牺牲的军人,以及因公致残或因公牺牲的退役军人。申请条件包括:军人或退役军人本人应持有军队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或牺牲证明;残疾程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申请人还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伤残情况、家庭状况等相关资料。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和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享受相应的优抚待遇,包括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支持和补助。 结语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提供了终身供养的保障,并对需要长期医疗或独身不便分散安置的残疾军人提供集中供养的机会。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根据残疾程度和原因的不同,给予不同比例的护理费。对于残疾军人的辅助器械需求,正在服役的由军队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申请残疾军人优抚政策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供所需的申请材料和个人信息。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享受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支持和补助。这一政策为残疾军人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和优待,体现了国家对他们的关爱和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九条 军人死亡和残疾的性质认定、残疾等级评定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修正):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四十二条 军官牺牲、病故后,其随军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八条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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