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请问安置房也要办理公证吗?
释义
    法律分析:安置房买卖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了安置房,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且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但是,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17: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