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南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南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理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因工死亡的,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返还。 三、南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理材料 1.一次性待遇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3.银行卡 4.注销中国国籍证明 5.继承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6.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8.户口注销证明 9.死亡判决书 10.医学死亡证明 四、南宁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