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第一项:关于五证;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