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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吸毒史考科目四的能拿驾驶证吗
释义
    相关规定没有明确限制,也就是说吸毒史不是领取驾照的限制条件。不是有吸毒史满三年,而是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三年以上,派出所开具证明,需要有三年的检查记录才行,否则无法开证明考驾照的。
    法规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
    (二)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
    (三)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
    (四)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的除外)。
    吸毒拘留对驾驶证有影响吗
    法律咨询解答
    吸毒拘留对驾驶证有影响。因为吸毒被拘留过的驾驶人,由于在公安网留下了吸毒案底,所以驾驶证会被注销。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吸毒行为的能判刑吗
    1.一般的吸毒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会判刑。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
    2.单纯的吸毒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法以及条例,会有以下处罚:
    一、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三、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四、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2023年免于起诉的多久能拿驾驶证
    1、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检察院免于起诉的,交警队不吊销其驾驶证。
    2、有违法行为的应处理。
    3、缓刑驾照可以不吊销。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4、吊销驾照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是属于行政行为。
    5、必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一)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和被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6、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等,主要还是强调驾驶上出现屡教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所以,缓刑还是有可能不吊销的。
    吸毒者驾车驾照怎么处理,有吸毒史人员如何报考驾驶证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毒驾一律注销驾驶证,并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
    并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强迫他人吸毒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属于复杂客体。强迫他人吸毒,往往使人染上毒瘾,成为吸毒者,而吸毒成瘾严重损害身心健康,使吸毒者身体虚弱、智能减退、人格扭曲,而且吸毒还是爱滋病传播的途径之一。同时,吸毒会诱发盗窃、抢劫、赌博、卖淫等其他犯罪活动,因此,对强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谓其他强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胁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胁迫方法相当的,如酒醉、麻醉药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为。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种多样,但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客观上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至于被强迫者是否因此成瘾,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对于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以单纯故意杀人或者伤害为目的而强迫他人吸毒,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强迫他人吸毒仅是杀人或伤害的手段而已。如果行为人在强迫他人吸毒后,为灭口而杀人,这样行为人就有了两个犯罪故意,两个犯罪行为,符合两个犯罪构成,应以故意杀人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实行数罪并罚。行为人强迫他人吸毒,采用暴力手段,如果致人轻伤的,按强迫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如果使用暴力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人对重伤或死亡采取的是一种故意放任的心理态度,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强迫他人吸毒后,由于毒量过大,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对被害人重伤或死亡,行为人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重伤罪与强迫他人吸毒罪的想像数罪,应择一重罪处罚。(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强迫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牟利而强迫他人吸毒,有的出于报复,不论行为人的动机如何,只要故意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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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