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体验收可以分段验收。验收前需要准备的资料: 1、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规定的主体分部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 7、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