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散登记是指解散后必然进行清算的解散的登记,解散事由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行政命令、法院裁判等。公司申请解散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③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